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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时间: 浙江 录取查询

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zufedfc.edu.cn/

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的学生, 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第二条 学生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二)修业时间已满三个学期;

(三)已有一次成功转专业记录;

(四)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五)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

(六)应予以退学。

、学生转专业的审核条件

第三条 第二学期期初申请在全院范围转专业的学生,应符 合上述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四条 第三学期期初申请在全院范围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少数学生确有专长,经转出、转入分院教学委员会认 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并通过转入分院组织的考核者;

(二)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 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


法继续学习;

(四)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因下一年级原专业无 教学班,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第五条 申请在分院内部转专业,应符合各分院规定的转专 业条件,在第三学期期初进行转专业申请。

第六条 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专业名额限制 时,由转入分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择优考核。


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生转专业的时间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分别安排在其入学后的第

二、三学期第一周进行。

第八条 每学期第八周,各分院根据专业教学条件,将下学 期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安排报送教务管理部。 教务管理部统筹专业教学资源,于每学期第十周向全院公布各分 院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安排。

第九条 在第二学期申请全院范围转专业,由学生本人在规 定时间内网上申请,经所在分院审核同意并推荐,由拟转入专业 所在分院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拟同意转专业的 学生材料报教务管理部审核。

第十条 在第三学期申请全院范围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 申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分院审核同意并推荐,送 交拟转入分院,参加拟转入分院组织的考核。拟转入分院根据考 核结果,提出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材料送 交教务管理部审核。

第十一条 在第三学期申请分院内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 申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分院根据转专业条件 组织考核,并提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相关 材料送交教务管理部审核。

第十二条 教务管理部把审核后的拟同意转专业名单报主管 院长批准后,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无异议后,经正式发文同意转专业的学生, 在第二周到转入专业就读,并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选修课程的 退、补选。